國立中興大學中部科學園區碩士在職專班【隨班附讀】招生訊息
一、上課期間:
98年9月14日(一)~99年1月15日(五)。
二、報名資格:
大學以上畢業或具報考研究所同等學力者,並符合各系所另訂資格之規定。
三、上課地點:
中興大學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研發創業育成中心(台中市西屯區科園路19號)或校本部(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),以中科園區為主。
四、上課方式:
各科目採隨班附讀方式上課,與本校具學籍之學生一起上課
五、收費標準:
每學分為新台幣5,000元,每科登記費300元。★學費一律使用郵政匯票,抬頭請開「國立中興大學」。
六、報名方式:
【校本部辦理】98年9月14日(一)~98年9月28日(一)止。上午8:30~12:00;下午1:30~5:30。(周六、日及國假日不受理)
【中科育成中心辦理】98年9月14日(一)~98年9月25日(五)止。上午8:30~12:00;下午1:30~9:30。(周六、日及國假日不受理),
七、注意事項:
隨班附讀權益相關事宜請閱「國立中興大學隨班附讀修習課程作業要點」,隨班附讀之學員至多修習6學分為原則。
八、抵免學分:
曾在本校就讀學分班之新生至多得抵免本系所6學分。
九、洽詢電話:
04-3606-8996轉1016 蔡小姐
招生單位 |
理學院 物理學系 |
班(組)別 |
中科碩士在職專班隨班附讀(奈米電子與光電能源) |
招生科目 |
半導體材料與元件 |
上課時間 |
(二) 18:20~21:00【中科】206教室 |
奈米材料科學 |
(三) 18:20~21:00【中科】206教室 |
報名資格 |
理、工相關科系畢業,得有學士學位或符合教育部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公、民營機構一年(含)以上工作經驗者(義務役年資不列入計算)。 |
繳交文件 |
一、隨班附讀修習課程申請表。
二、身分證及畢業證書或證明書之文件影印本。
三、服務年資證明正本。
◎上述資料請繳交一式一份。 |
連絡人
及電話 |
電話號碼:04-2285-3177 聯絡人:陳佳君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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